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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苑藝術貴賓及藏家資格僅限本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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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苑藝術保留隨時修改本貴賓及藏家規範之權利,大苑藝術將於修改貴賓及藏家規範時,於首頁公告修改之事實,不另作會員個別通知。如果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上服務之停止與更改大苑藝術保留隨時停止或更改各項服務內容或終止任一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且無需事先通知會員。無論任何情形,就停止或更改服務或終止貴賓及藏家帳戶服務所可能產生之困擾、不便或損害,大苑藝術對任何會員或第三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大苑藝術有權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對大苑藝術之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由於大苑藝術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不問任何原因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使大苑藝術無法提供服務時;

貴賓及藏家應瞭解並同意,大苑藝術可能因公司、其他協力廠商或相關電信業者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失靈、或人為操作上之疏失而全部或一部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資料傳輸或儲存上之錯誤、或遭第三人侵入系統篡改或偽造變造資料等,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保管及通知義務會員有義務妥善保管在大苑藝術之帳號與密碼,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若發現帳號或密碼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大苑藝術。

大苑藝術就各項服務,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大苑藝術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貴賓及藏家明示承擔使用本服務之所有風險及可能致生之任何損害。

賠償責任限制

大苑藝術對於貴賓及藏家使用各項服務、或無法使用各項服務所致生之任何直接、間接、衍生、或特別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禁止從事違反法律規定之行為. 大苑藝術就貴賓及藏家的行為是否符合貴賓及藏家規範,有最終決定權。違反本貴賓及藏家規範或任何法令,同意大苑藝術得隨時停止帳號使用權或清除帳號, 及停止使用大苑藝術服務。在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

損害賠償因貴賓及藏家違反相關法令或違背本同意書之任一條款,致大苑藝術或其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因此而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且 不限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律師費用)時,貴賓及藏家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或填補其費用。

停止或變更服務

大苑藝術得不待通知,隨時取消或停止貴賓及藏家資格、或加以限制,貴賓及藏家不得因此要求補償或賠償。大苑藝術保留將來新增、修改或刪除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且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不得因此而要求任何補償或賠償。

個別條款之效力 本同意書所定之任何會員條款之全部或一部無效時,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同意書之解釋及適用、以及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大苑藝術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之。其因此所生之爭議,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 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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